工会经费按照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2024-05-16 13:32

1. 工会经费按照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工会经费按工资的应发金额计算。
计提工会经费的账务处理是: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实际支付工会经费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
来源:
(1)会员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交纳的会费。
(2)工会举办的事业的收入。
(3)行政方面根据工会法的规定拨交的经费。

(4)各级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行政的补助。在基层工会,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包括群众活动和事业方面、工会建设方面和工会行政工作方面,在县以上工会,工会经费开支范围还包括有国际活动方面和基本建设方面。另外,工会经费开支还包括基层工会上交经费和县以上工会对下级工会补助支出两个方面。各级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同级工会组织的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向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工会经费按照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2. 对于工会经费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计提工会经费的工资是应发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因此,工会经费是按照实际发放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为计税依据。
一、工会经费计提的范围、比例及计算缴纳公式
1、国税代收工会经费的范围:建立工会组织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省总工会直管单位和市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2、国税代收工会经费的比例:企业、事业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的工会经费中应上缴上级工会50的部分。(省属产业工会在汉单位和垂直管理单位的代收比例另行规定)
3、计算缴纳公式: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
二、行政拨交工会经费的计提标准
《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机关行政方面应按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按月拨交给工会组织。根据国家统计局1985年规定的“全部职工”和“工资总额组成”两个概念所包括的范围概述如下:
1.“全部职工”。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指的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并由其支付工资的各种人员。其范围包括以下三部分。
(1)固定职工。经国家劳动部门或组织部门正式分配、安排和批准招收为固定职工的人员。包括出勤的,因故未出勤的;编制内的,编制外的;在国外工作的;试用期间的以及临时借调到其他单位,但仍由原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2)合同制职工。在国家劳动计划内,通过签订劳动合同,考核录用的职工。包括矿山,交通铁路部门使用的农民轮换工和建筑业使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
(3)其他职工。

3. 工会经费是按“实发工资薪金”还是“应发工资薪金”的


工会经费是按“实发工资薪金”还是“应发工资薪金”的

4. 工会会费工资总额,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工会经费基数按照实际发放数,计提未发的不能作为基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
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四十五条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5. 工会经费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工会经费是按应发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工会经费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6. 工会会费工资总额,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工会经费基数按照实际发放数,计提未发的不能作为基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
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四十五条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7. 工会经费是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工会会费的缴纳基数是应发工资,而不是实发工资。但是,是有区别的。
单位按照工资总额的2%提取工会会费。
工会会员按照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缴纳会费。
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以及按劳动保险条例或其他法令规定所领取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均不缴纳会费。
工会会费的缴纳基数是应发工资,而不是实发工资。但是,是有区别的。
单位按照工资总额的2%提取工会会费。
工会会员按照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缴纳会费。
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以及按劳动保险条例或其他法令规定所领取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均不缴纳会费。
工会会费的缴纳基数是应发工资,而不是实发工资。但是,是有区别的。
单位按照工资总额的2%提取工会会费。
工会会员按照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缴纳会费。
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以及按劳动保险条例或其他法令规定所领取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均不缴纳会费。

工会经费是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8. 工会经费按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工会经费是按应发工资。
那么工会经费使用的范围包括哪些呢?
工会经费使用范围为:
1、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出;
2、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3、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4、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5、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
6、对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7、宣传活动支出;
8、文艺活动支出;
9、体育活动支出;
10、工会干部训练费;
11、工会行政费有关支出;
12、补助支出;
13、工会专职人员的工资。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工会经费按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六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会员交纳的会费。
(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者建会筹备金。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