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经营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2024-05-19 14:40

1. 投资经营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投资合同属于有偿合同、双务合同、有名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一、投资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投资公司设立条件是: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符合法律对投资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
4、有公司住所、名称、组织机构;
5、以投资作为主要经营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二、股权投资公司及其经营范围和运作模式
1、股权投资企业
是指那些通过募集资金购买非上市企业股份的公司。
2、股权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
非证券类股权的投资及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咨询服务(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或用于购买国债等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
3、股权投资企业的运作模式
1、募集资金
2、确定投资企业
(1)初步接触;
(2)签署保密协议,达成合作意向;
(3)商务沟通,尽职调查;
(4)框架协议,投资决策;
(5)签约合作。
3、投资资金的投资、管理
一般通过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对其投资、管理。
4、投资后定期走访企业、参加重大决策
5、退出方式
上市交易(最好的退出方式)、股权转让、清算。

投资经营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2. 投资建设合同属于什么性质

一、建设施工合同管辖异议的条件
民法典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法典明确规定:“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该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明确以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大大减少了因管辖权而发生的争议,也符合民事诉讼的“两便原则”,即便于人民法院审理和便于人民群众诉讼。
另外,根据民法典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适用专属管辖,当事人在约定管辖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的时候都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有关规定。
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只能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案件,不能约定其他法院管辖。
二、建设施工合同调差有约定是否按约定
首先要看合同中对于何时调整有无约定,一般来说,如果只是说遇到造价管理文件调整可随着调整价格,则应当理解为新的造价管理文件已经颁布并开始实施,而不是仅仅指造价文件颁布。
三、投资建设合同属于什么性质
工程建设项目具有唯一性、一次性、产品固定性、建设要素流动性、系统性、风险性等特征。项目的唯一性、产品的固定性和建设要素的流动性是工程建设项目的三个最基本特征,影响或决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其他技术、经济和管理特征及其管理方式和手段,因而也是工程招标需要把握的三个基本因素。
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一般较大,资金往往通过多种渠道筹措,除项目投资人自有资金、政府各类财政性资金外,可以利用银行信贷资金、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提供的信贷资金或赠款以及通过企业、社会团体等多种渠道融资。这些投资建设资金按来源性质可以分为:国内资金和国外资金。国内资金又分为政府投资、国有企业投资和非国有投资等,不同性质的投资对工程招标有不同的约束要求。
我国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利用了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日本协力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资金,这些金融机构都有相应的贷款和资金使用规定,其招标的方式、程序及评标办法等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和各种财政专项建设基金的投资项目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计划管理、资金支付、验收评价等必须执行《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特别严格的规定。
其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在相关法律规定范围内享有较多的自主决策权。

3. 投资合同和借款合同有什么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投资人就投资达成如下协议。
一、投资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二、投资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四、投资的转让
五、投资协议的终止
六、违约责任
1、由于合伙人单方行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2、合伙人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合伙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
3、投资双方若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提起诉讼或仲裁。
合伙人签字:
签定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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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合同和借款合同有什么区别?

4. 投资合同和借款合同有什么区别?


5. 投资合同

  入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二、入股金额: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计 股。
  三、入股金资产计算:按人民币 元为总资产(以签约当日核算计),共计100股(此为原始股)。甲方占 股,乙方占 股。
  四、分红:
  ①每月 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
  ②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
  五、退股、中途退股。
  A、合同到1/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1/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1/3计算。
  B、合同到2/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2/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2/3计算。
  C、合同到期时;按退股当时(日)之前12个月之平均纯利润乘以18个月,作为总资产计算标准,再按股数退还。
  六、纯利润: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七、其他:
  ①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在 区域内做任何营利性投资。
  ②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美发、美容店。
  ③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继续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决定权,若乙方决定继续合作,甲方不得拒绝。
  ④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⑤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八、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签约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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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合同

6. 怎么区别投资合同与借款合同

投资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性质不同:借款协议是债权债务关系,投资协议是股权关系;2、受偿不同:在公司清算或破产后剩余财产分配不同,借款优先于投资;3、本金结局不同:借款协议以收取利息为未来回报,原则上来讲本金自身不会升值;股权协议以股利和股权升值为未来回报(前提是公司盈利),因此也存在亏损贬值的情况。4、期限不同:借款协议一般以短期为主,如1年,长的话,如5年,股权投资协议以长期为主(1年以上,长的至无限期)5、权利不同:借款协议一般无投票权,股权协议作为股东具有投票权。通俗的来说,借款合同中,借出的本金不会产生损失,无论借款方资金状况如何,本金都应当予以归还,是“保本”的。而投资合同中,因为风险加剧,则本金也可能会有损失,往往是“不保本”的。
一、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方式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融资方式总的来说有两种:
一是内部融资,即将自己的储蓄(留存盈利和折旧)转化为投资的过程;二是外部融资,即吸收其他经济主体的储蓄,使之转化为自己投资的过程。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单纯依靠内部融资已经很难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外部融资成为企业获取资金的重要方式。外部融资又可分为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
1、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是指资金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借助股票这一载体直接从资金盈余部门流向资金短缺部门,资金供给者作为所有者(股东)享有对企业控制权的融资方式。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长期性。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2)不可逆性。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3)无负担性。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2、债务融资
债务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举债筹措资金,资金供给者作为债权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息的融资方式。相对于股权融资,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短期性。债务融资筹集的资金具有使用上的时间性,需到期偿还。
(2)可逆性。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负有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3)负担性。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需支付债务利息,从而形成企业的固定负担。
二、私募基金的特点
(一)私募资金,但渠道广阔
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对象范围相对公募基金要窄,但是其募集对象都是资金实力雄厚、资本构成质量较高的机构或个人,这使得其募集的资金在质量和数量上不一定亚于公募基金。可以是个人投资者,也可以是机构投资者。
(二)股权投资,但方式灵活
除单纯的股权投资外,出现了变相的股权投资方式(如以可转换债券或附认股权公司债等方式投资),和以股权投资为主、债权投资为辅的组合型投资方式。这些方式是近年来私募股权在投资工具、投资方式上的一大进步。股权投资虽然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式,其主导地位也并不会轻易动摇,但是多种投资方式的兴起,多种投资工具的组合运用,也已形成不可阻挡的潮流。
(三)风险大,但回报丰厚
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首先源于其相对较长的投资周期。因此,私募股权基金想要获利,必须付出一定的努力,不仅要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还要为企业带来利益,这注定是个长期的过程。再者,私募股权投资成本较高,这一点也加大了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此外,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风险大,还与股权投资的流通性较差有关。股权投资不像证券投资可以直接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其退出渠道有限,而有限的几种退出渠道在特定地域或特定时间也不一定很畅通。一般而言,PE成功退出一个被投资公司后,其获利可能是3~5倍,而在我国,这个数字可能是20~30倍。高额的回报,诱使巨额资本源源不断地涌入PE市场。
(四)参与管理,但不控制企业
一般而言,私募股权基金中有一支专业的基金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市场运作经验,能够帮助企业制定适应市场需求的发展战略,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进行改进。但是,私募股权投资者仅仅以参与企业管理,而不以控制企业为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7. 借款合同与投资合同有什么区别

投资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区别:投资合同中投资人和投资公司之间是隶属或者合作关系,而借贷双方之间是较为平等的债权债务关系;投资合同中的投资人的权利是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而借贷合同中的出借人的权利是请求借款人按约定还本付息。
一、什么叫公司法人财产权
法人财产权是就是法人所拥有的财产权。主要指:企业法人有接受投资,进行经营,经营的结果由投资人承受的权利。法人财产权来自于投资人。
投资人向企业法人投资的目的是营利,是将财产交给法人经营和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将财产拱手送给了企业法人,所以法人财产权是有限授权性质的权利。授予法人的权利是法人财产权,没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权利就是投资人的股权。
法人财产权具体包括:
1、法人有接受全体投资人投资财产的权利(在法人设立之初也可以这样说,法人有哪些种类的财产权取决于投资人投资什么样的财产)。
2、法人有将接受的投资财产登记在法人名下的权利。
3、有以法人的名义经营该财产的权利。
4、有以接受的投资财产和法人的日后积累,既法人名下的全部财产承担法人民事责任的权利。
二、网贷平台倒闭后,网签的借贷合同还有效吗
其实,网贷平台倒闭了之后,也不用太过着急了。因为签的借贷合同不是跟网贷平台签的,所以网签的借贷合同继续有效,投资者和借款人的借贷关系仍然存在。而且,借贷合同受法律保护,投资资金能拿回来但是手续会比较麻烦,如果平台没有财产清偿,就可以找相关担保人,因实际情况会有所不同,建议最好还是先咨询专业律师。
实际中,网贷平台一般对借贷双方不承担什么责任的。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平台如果依法经营,没有设立资金池,也没有帮助投资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进行集资诈骗,也没有进行虚假广告宣传,没有违法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擅自发行股票、债券,没有故意参与洗钱等,平台则就没有触犯刑法,平台就不构成犯罪。
但平台经营不善而倒闭,那就需要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运营商不承担刑事责任,也不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平台负责人如果构成犯罪,运营商就有可能跟其构成共同犯罪。
因此,一般网贷平台出现问题了,不用太过担心影响到合同,只要之前的签的借贷合同没问题,那么不会产生效力问题。
三、项目入股合作协议书的内容
1、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投资时间
确定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度和投资方式与投资时间,分别指出双方占出资的总额度。与甲乙双方对该项目投资时间。
2、利润分析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的额度占总额度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制定好当中的一系列的规则规定,使双方达到一致意见。
3、事物执行
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物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双方,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人投资人承担;甲乙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协议而造成的其他投资赔偿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共同投资人可以对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该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入股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4、违约责任
双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作项目无法继续经营的,应对其他双方承担赔偿责任。
5、其他的事宜

借款合同与投资合同有什么区别

8. 投资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亲亲  您好  很高兴为您解答[大红花] 投资合同属于:有偿合同、双务合同、有名合同。投资协议并不是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人按期清偿借款的合同,而投资协议,是指项目主办人与项目公司之间签订的协议,主要规定项目主办人同意向项目公司提供一定金额的财务支持,以保证项目公司的偿贷能力。【摘要】
投资合同属于什么合同【提问】
亲亲  您好  很高兴为您解答[大红花] 投资合同属于:有偿合同、双务合同、有名合同。投资协议并不是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人按期清偿借款的合同,而投资协议,是指项目主办人与项目公司之间签订的协议,主要规定项目主办人同意向项目公司提供一定金额的财务支持,以保证项目公司的偿贷能力。【回答】
《zhong华人民gong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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