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主任为什么不叫村长

2024-05-19 11:00

1. 村委会主任为什么不叫村长

是的,村主任,即“村长”。村主任是村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的一把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由本村村民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五年,可以连选连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的规定,凡年满18岁的中国合法公民都享有本村的村主任的竞选资格。村主任是农村人,属于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村委主任不是国家干部,是由所在的村之村民合法选举产生的。但是《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司法解释规定,村委主任在协助政府作以下七种管理工作时视为国家干部:1、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2、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3、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4、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5、代征、代缴税款6、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7、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村干部作为村里的当家人,特别是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领头雁”、排头兵,必须要紧跟形势,加强学习,增强素质,努力做好“四种人”:1、要学政策法规,做“明白人”作为村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准确领会政策精神、把握政策内涵,才能善于用政策推动工作、解决问题、凝聚人心,才能把党的政策转化为推动发展、建设新村的直接生产力。2、要学致富本领,做“发展人”作为村干部,要牢固树立带头致富、带领村民致富的意识,要有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强烈责任感,要有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奉献精神,要有敢想、敢干、敢试、敢闯的进取意识。3、要学处事原则,做“民主人”作为村干部,只有具备了无私无畏、公道民主的高尚品质,才能够让干部信服、让群众满意。公道民主是一名干部最基本的处事原则。4、要学惠民之法,做“真心人”村干部要牢固掌握惠民方法,做到经常深入群众家中,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挂在心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村委会主任为什么不叫村长

2. 还有村委主任吗

法律分析:有的。实行村委会的制度依据宪法而制定,更有力地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3. 村委会主任

中组部明确村党支部书记5项职责一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推动全村科学发展。二是要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三是要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四是要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五是要执行好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补充: 村委主任工作职责一、带领村委会干部和村民拥护党的领导,响应党的号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党支部的领导和乡政府的指导。二、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成员会议,讨论重大问题,制定工作和生产计划,总结检查,向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协助乡政府开展工作。三、全面负责村委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村委会成员讨论,安排本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季、月度计划和步骤,组织协调班子内部关系。四、组织村委会和各工作委员实施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和村民自治章程。五、制定措施,完成国家下达的和当地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村民,因地制宜兴办村级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村委会主任

4. 村委会主任的其他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

5. 村主任是谁

就是以前的村长。
村主任,即俗称的“村长”。 村主任是村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的一把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由本村村民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的规定,凡年满18岁的中国合法公民都享有本村的村主任的竞选资格。
中文名
村主任
外文名
The director of the village
别称
村长
主要职责
1、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带领村委会一班人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实行村民自治。
2、主持村民委员会全面工作,组织全体委员执行村民代表决议,定期将执行情况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3、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会议,讨论制定本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计划,解决村民生产中的困难,帮贫扶困,带动村民发展经济,共同富裕。
4、领导村民委员会2个成员和6个社长及民兵工作,经常检查监督他们完成各项任务。
5、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遵纪守法。
6、带领村民完成国家定购、税款,组织村民利用当地优势兴办公共福利事业。
7、召集主持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大会,接受民主监督,积极配合镇人民政府开展好各项工作。
村主任干部属性
村主任是农村人,属于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村委主任不是国家干部,是由所在的村之村民合法选举产生的。
但是《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司法解释规定,村委主任在协助政府作以下九种管理工作时视为国家干部:
(一)救灾、抢险、防汛、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
(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
(五)代征、代缴税款;
(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村主任是谁

6. 村委会村长是什么级别

      1、村长不属于国家干部,没有级别这一说。村长是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产生的群众自治性的村委会主任,每届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村主任,即俗称的“村长”。 村主任是村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的一把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由本村村民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五年,可以连选连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的规定,凡年满18岁的中国合法公民都享有本村的村主任的竞选资格。

7. 村民委员会的班子成员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三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一个行政村的村民委员会通常设村民委员会主任(即村长)1人、副主任兼治安委员1人和妇女委员1人。成员的产生,在经历“行政村合并”以后班子的产生,改变了过去实际由上级委任而形式上选举走向由村民民主选举。少数地区选举过程异常激烈,相当多地方出现贿选等不正常现象,但官方正在致力于纠正这种弊端。

村民委员会的班子成员

8. 村委会书记和主任谁是法人

法律分析:村委会是村民的自治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村主任是法人代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  法人的正职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以其主要负责人为代表人。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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