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江药业实施垄断协议被罚7.64亿,这个罚款是重了还是轻了?

2024-05-19 14:07

1. 扬子江药业实施垄断协议被罚7.64亿,这个罚款是重了还是轻了?

扬子江药业实施了垄断协议,被罚7.64亿,关于市场垄断被罚的这种事情不是一次两次发生了,罚最多的应该是最近的阿里,说是被罚了100多个亿,对比着7.64亿还真的相当的少了,因为现在对市场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实行严厉的打击的。
社会主义国家不允许资本操纵市场,这是底线,我们鼓励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但并不意味着民营企业可以操纵市场,他正常经营当然没问题,但他的市场占领份额太大了,大到已经完全垄断市场的程度,一般来说一个公司它在全行业里面的市场份额占有率达到50%以上就已经算垄断了,现在有很多这样的公司,它的占有率能达到70%,甚至说90%可以说全行业一家独大的情况越来越多的出现了。
发的多发的少,这都不是我们能讨论的问题,只是说市场垄断这个行为确实不好,因为现在作为一个普通的消费者,你可能没有太多的感受,你觉得那无非就是只有一个服务商了嘛,但是缺点你还没感觉出来呢,可能感觉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晚了,就是说他正常经营对你没有影响,但是他如果提价了,如果商品质量出现问题呢,如果你不想选择,那他们觉得他们服务态度不好呢,你没得选择,因为市场上只有这一家,它影响力太大了。
还是希望市场是处在一个竞争的市场,不说完全竞争可以有几家公司占据主要的市场份额,但是起码还得给一些小的公司留有活路,一个市场他不能用,一个公司完全占领两个公司也不行,他起码的是三个以上加在一起的这个份额超过50%,他才算是一个正常的市场环境。

扬子江药业实施垄断协议被罚7.64亿,这个罚款是重了还是轻了?

2. 扬子江药业实施垄断协议被罚7.64亿,意味着什么?

  长江商报消息(记者 曾思嶒)4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方微信号通报,2019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对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扬子江药业”)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

经过立案组的立案调查之后,调查发现,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15年~2019年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对下属经销商以固定转售价格限定最低销售价格等方式签署垄断协议,实行垄断的行为。为占据自己的市场份额,已排除限制竞争的方式对市场进行垄断。严重损害了是市场的交易秩序,不会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这种垄断行为一旦实施之后,将会对市场经济产生严重的侵害,并且最终这种侵害的后果会反噬到消费者的身上。

同时,我国制定的《反垄断法》当中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企业不得以通过制定实施规则、强化考核监督、惩罚低价销售经销商、委托中介机构监督线上销售药品价格等措施保证该协议实施。也不得。以固定转售价格或限定最低销售价格等方式排除、限制经营。
杨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这一行为严重的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当中的规定。严重的踩在了法律的红线上,我们国家坚决打击、并且严厉惩罚这种垄断行为。因为这种乱行为一旦达成,就会严重的损害我国的经济发展秩序。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而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九条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扬子江药业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8年销售额254.67亿元3%的罚款,计7.64亿元,相当于当年销售额的3%。
近段时间以来因为实施垄断行为被处罚得到的集团公司,这是扬子江药业集团这一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在我们国家,不管是大的企业还是小的企业,也不管是经营什么范围类型的企业。都应当这是我国的法律规定,不能做出违背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越是大的企业越应当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愿应当遵守我国的法律规定。以积极守法的态度去经营自己的企业。而不是做一些违背法律规定的事情,给社会带来不好的影响。

3. 扬子江药业实施垄断协议被罚7.64亿,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近日,扬子江药业,被罚款7亿多,原因是该企业实施垄断协议,垄断这个词,一看就是极端负面的行为,现如今经济趋向于稳定式,各大龙头企业,都想对市场进行垄断,以谋取更加多的利益和市场,为什么在国家已经明令禁止的情况下,各大商业圈的领头企业,还要以身试险的去干垄断的行为呢?

        一、市场份额。无论是哪个行业,都有它的瓶颈和局限性,市场有大也有小,再大的市场,也存在着它的饱和程度,企业占领市场份额,如果越多的话,那对接的客户也就越多,消费者投资和消费的金额,也越高,这样企业才能够有源源不断的资金收入,如果能够完全垄断整个市场,那么相关这个行业的消费行为,就都是企业一家的了,无论是新的客户,还是老的客户,最终都能够流入垄断整个行业的企业;
      二、资本操作。企业只有有了充足的资金,才能够实现企业的战略安排,而一个企业无论是扩张,还是发展新业务,都需要资本,这个时候,如果能够垄断整个行业,那么可以坐地起价,市面上只有一家企业有,那么,就没有价格的可比性,产品定价全靠一家企业说了算,如果企业想收入高点,资本雄厚点,那么就可以提高点价格;

      三、一劳永逸。一旦企业能够垄断整个市场,那么对于企业来说,就不用在花费高额的人工成本去了解市场,不用花费高额是投入去研发生产,产品的及时更新换代,是最占企业费用的,企业要花费巨大的人力成本去调研,研发,开发,实验,广告,投放,最后才会造成收益,如果能够垄断市场,那么对于企业来说,产品的好与坏,产品的新与旧,都是自家说了算,也没有其他同行的起来来竞争,这将会省下很大一笔费用;
      四、拖垮对手。同一行业内,每一家企业,都是干掉或是吞并其他的企业,这样既能够增加自己的份额,又能够减少自己的压力,很多行业,战胜竞争对手的思路,就是大打价格战,通过资本注入,拉低售价,垄断市场,直接把对手给耗到无法经营甚至退出行业。

      综上,垄断行为,其实不利于行业的发展,更不利于企业进步,这几年国家也在对反垄断下足了一定的功夫,希望咱们的市场氛围,越来越好。

扬子江药业实施垄断协议被罚7.64亿,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4. 扬子江药业被罚7.64亿,扬子江药业实施了哪些垄断协议行为被罚?

公司发展起来以后,可以利用自己的规模打压新兴企业。由于具有规模上面的优势,一些企业可以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在一些行业形成垄断。公司的垄断行为,对于行业本身的发展其实百害无一利。但是,公司的目的只在自己的利益上面,不会过多的考虑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现在对于行业垄断行为,治理的力度也是很多。即阿里巴巴因垄断被处罚1以后,扬子江药业也是因为价格的垄断行为被罚了。扬子江药业主要就是和药品批发商、零售药店,制定了药品的最低出售价格,从而触发了垄断。
一、扬子江药业具体触犯的法律法规从公开的消息我们可以知道,扬子江药业的行为主要就是处罚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可以利用自己的优势在经济竞争中获得优势,但是他们不能限制竞争的出现。如果按照扬子江药业的做法,其他一些新药店根本不能进入现有的市场。不管是固定药品转售价格,还是限定药品最低转售价格,最有利的还是扬子江药业。但是这样扬子江药业的行为,不仅利用药品行业的发展,更是严重打击了他们投资的投资积极性。
二、垄断不是社会的进步而是社会的沦落社会的发展的发展需要新鲜血液的进入,不管在什么行业里面,创业者都是最难的。现在社会经过不断的发展,一些行业的门槛已经变得越多越高了。不仅如此,就是你进入一个新领域后,原有利益获得者,会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打压你的发展。他们有可能会在某些行业,通过垄断行为来打击新力量。但是,社会的发展恰恰需要的就是这些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
各位,对于扬子江药业的垄断行为,您有什么不同想法,可以在评论区留言。

5. 实施垄断协议行为,扬子江药业被罚7.64亿,对公司有何影响?

就跟现在的阿里巴巴公司垄断被罚一样,对公司整个结构上没有实质性上的巨大影响,但是也对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潜在影响。垄断这种东西,从古至今一直存在垄断者,从中谋取更高的利益,把所有资源整合在自己手里,可以肆意的改变价格,抬高价格,让人们不得已在他这里购买物品。像阿里巴巴这样的互联网巨头所提供的服务,无论是社交产品,购物平台,还是团购服务,都是带有基础设施性质的,与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那你就更应该小心谨慎,因为你的一举一动都会是关系国际民生的大事。 扬子江药业同样也是,它的药品关乎着国民的健康安全问题。

这些资本厂家依靠自己的先发优势,不断扩展自己的版图,将镰刀伸向了菜市场的土豆白菜,想要复制你的垄断模式,这就有点不讲武德了,所以,我真的非常期待此次的事件是一个信号,是一个导向,而不是一个孤例,希望我们的市场更有序,竞争更充分,才是真的对普通人有好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拿阿里扬子江药业开一刀,不是杀鸡儆猴,是杀虎儆猴,威慑力是肯定有的。近些天中国市场管理局对于阿里巴巴多次约谈,对各个垄断企业多次约谈,足以表明中国现在对于垄断现象零容忍零包容。

垄断协议行为,这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它不能形成市场的良好竞争,良好的竞争才会有更好的发展,如果把所有东西都统一在一个人手里,他就不会再进行优越发展,逐渐地维持现状,不去提高改进自己的商品,这不利于中国市场的发展,也不利于全民享受科技带来的生活,给生活带来的改变。

实施垄断协议行为,扬子江药业被罚7.64亿,对公司有何影响?

6. 扬子江药业实施垄断协议被罚7.64亿的依据是什么?

市场监管总局认定,扬子江药业集团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反《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规定。
4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九条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扬子江药业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8年销售额254.67亿元3%的罚款,计7.64亿元。

扩展资料
扬子江药业集团达成实施垄断协议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4月15日发布的通报,2019年1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举报,对扬子江药业集团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2015年至2019年,扬子江药业集团在全国范围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通过签署合作协议、下发调价函、口头通知等方式,与药品批发商、零售药店等下游企业达成固定药品转售价格和限定药品最低转售价格的协议,并通过制定实施规则、强化考核监督、惩罚低价销售经销商、委托中介机构监督线上销售药品价格等措施保证该协议实施。

7. 扬子江药业实施垄断协议被罚7.64亿,医药垄断会带来什么危害?

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对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药业集团)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扬子江药业集团上述行为排除、限制了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反《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规定。 因此,2021年4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九条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扬子江药业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8年销售额254.67亿元3%的罚款,计7.64亿元。

 今年以来,医药行业的反垄断调查一个接着一个,其中,原料药反垄断成为监管重点。 原料药处于制药产业链上游,是保障下游制剂生产、满足临床用药需求的基础。当原料药出现垄断情况,往往会引起价格暴涨。药品价格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等重大问题。

如果医药垄断就会牵涉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牵涉到社保的可持续性,是一件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 。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强医药领域反垄断执法,有效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切实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近年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医药行业逐步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挑战与机遇并存。为了防止医药垄断,我国已经相继出台了系列措施,并加强了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可以确定的是国家下一步会更加大对医药企业的监管和执法力度,未来对这一领域的反垄断成为常态是大势所趋。所以相关医药企业就是要依法合规经营,遵守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则 。 

扬子江药业实施垄断协议被罚7.64亿,医药垄断会带来什么危害?

8. 如何看待扬子江药业实施垄断行为被罚 7.64 亿?

扬子江药业因为实施垄断行为被罚款7.64亿元。我觉得这是很好的事情。因为有的需要企业违反垄断法管理规定,他们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这样会对我们的经济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我们相关部门对他进行罚款,这是有利于我们社会稳定,保障广大群众利益的积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