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一次性提取办法

2024-05-20 08:00

1. 深圳公积金一次性提取办法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提取条件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2.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三、提取流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深圳公积金一次性提取办法

2. 深圳公积金一次性提取办法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提取条件(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2.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三、提取流程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3. 深圳公积金怎么一次性提取出来

法律分析:1、登录深圳公积金官网,预约办理时间和网点;2、带上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到预约网点办理;3、办理业务时顺带签订网上自助提取协议,以后就可以在公众号上办理提取了如果租房提取,便按最后一个月缴纳的金额的65%,乘以缴纳公积金的月份数,提取到当前的月份。如果以后都不来深圳工作了,可以选择销户全额提取,工作人员会帮你办结。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深圳公积金怎么一次性提取出来

4. 深圳公积金怎么一次性提取出来

深圳公积金一定能全额提取的方法一共有9种情形,条件相对来说都是比较容易达到的。
一定能全额提取的情况
一、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
适用条件:深圳社保转移或者停缴三个月以上。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
二、户籍迁出深圳市销户提取
适用条件:户籍迁出深圳市。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户口迁移证明卡。
三、在国外或港澳台定居销户提取
适用条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定居。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户口注销证明或永久居留权证明。
四、退休销户提取
适用条件:已领退休证或已达法定退休年龄。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退休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不提供。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
适用条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者一级到四级残疾人证。
六、大龄且账户封存两年提取
适用条件: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本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或者失业证。
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适用条件:深圳市户籍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不限次数。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
八、死亡销户提取
适用条件: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申请销户提取账户余额。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不限次数。
所需要件:死亡职工公积金卡、死亡证明或死亡判决书、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及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以上要件为第一继承人提供)。
九、大病提取
适用条件: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的: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提取额度:不超过医保报销后的自费部分。
提取次数:不限次数。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住院费用清单、本市社保票据),凭证开具时间与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以内。
一定不能全额提取的情况
1、租房提取
2、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3、不管是购房还是还贷,只要是第二套住房的都不能全额提取
有可能全额提取的情况
1、购房方面,提取额度为一套房为购房总价款,但不超过账户余额(仅限首套房)
2、还贷方面,提取额度为首套房月提取额为实际月供(仅限首套房)
在粤省事小程序进行操作。
1、进入粤省事小程序,点击“我的证照”—“住房公积金”,这里要注意先要进行实名验证登录,也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密码登录。
2、选择“提取”,点击提取后可查看账户余额,选择租房提取,按照提示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3、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确认提取金额,点击提取后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即可获得提取结果(正常在1-3个工作日内会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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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深圳公积金还贷提取一次性条件是什么?提取多少?

  深圳公积金还贷提取一次性条件是什么?提取多少?下面同我来看看办理指南。        还贷一次性提取其实是偿还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一年一次)提取,提取条件、提取材料及提取流程见正文。
   
      提取条件
   
      (1)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贷款本息的缴存职工。
   
      (2)夫妻共同办理的或贷款信息属于配偶的,配偶本人需共同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授权、承诺书》签字。
   
      (3)我中心已停止受理邮寄办理购房提取业务,纯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可登录“广东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在线办理。
   
      提取材料
   
      1、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住房贷款合同、抵押合同
   
      3、贷款银行出具的商业贷款部分近两年还款明细
   
      4、共同借款人身份证件
   
      5、居民身份证件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7、配偶身份证件
   
      8、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9、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授权、承诺书
   
      10、居民户口簿

深圳公积金还贷提取一次性条件是什么?提取多少?

6. 深圳公积金提取条件

  以下情况,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出境定居的。
  (4)偿还购买、建修住房贷款本息的。
  (5)无自有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
  (6)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住房房租的。
  (7)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配偶及其具有赡养或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9)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连续失业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
  (1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的。
  (13)职工工作调离本市的。
  (1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以下情况下职工的配偶及未婚子女或未婚职工的父母可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建修住房贷款本息的。
  (3)无自有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住房房租的。
  (5)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提取证明材料有:

  (一)提取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2、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
  3、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
  4、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二)    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1)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
  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2)公有住房房款已付清的:
  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或公有住房出售专用收据、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3)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公积金冲抵房款的:
  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一式五联未加盖建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4)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的:
  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房地产权证、安置住房超安置费用部分的发票或收据、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5)购买拍卖产权房的:
  房屋拍卖确认书、房地产权证、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2、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1)建造、翻建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乡镇或城镇用地证明(土地使用证)或原房地产权证、区、县建管部门同意建造、翻建的批复、提取人与建房人或土地使用人或原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2)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区、县房管部门关于房屋需要大修的证明(城镇地区私房可凭危房督修通知)、乡镇或城镇用地证明或原房地产权证、大修工程费用的收据或发票、提取人与土地使用人或原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离退休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男性60岁,女性50岁)可直接凭本人身份证提取,未到达退休年龄的还需提供退休证及养老金发放证明(养老金发放卡或领取养老金的存折);
  4、死亡
  户口注销原因是死亡的户籍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证明或医院死亡鉴定通知书、继承人合法继承身份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或经公证处公证的遗赠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5、户口迁出本市
  户口注销迁出本市的户籍证明(或外省市的户籍证明);
  6、出境定居
  注销原因为出境定居的户籍证明或出境定居的签证和由指定机构提供签证翻译件;
  7、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市或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8、外省市户籍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外省市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9、一次性提前结清贷款本息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冲还贷审核系统打印的《个人贷款提前结清凭证单》和借款合同、提取人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
  10、合并账户
  单位出具的重复建立个人账户证明。
  11、家庭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
  (1)提取资格证明材料
  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家庭的证明(经街道民政部门确认);
      本人、配偶或直系血亲患重大病且造成生活困难的:提供经二级以上医院门诊办公室盖章确认的《家庭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患重大疾病证明》;
  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生活困难的:提供《劳动手册》、《职工家庭月平均收入审核表》、《家庭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家庭成员年收入证明》。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或物业管理费
  ①房屋租赁凭证(公有住房为租用公房凭证、其他房屋为经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的《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
  ②租用公房需提供《家庭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物业联系单》,租赁经交易中心登记的产权房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已付清的同时提供物业公司开具的租金(包括其他支付租金的有效凭证)或物业管理费收据或发票;
  ③提取人与承租人或产权人的关系证明(需是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关系)。
  ——售后公房物业维修
  ①房地产权证;
  ②物业公司开具的物业维修费发票;
  ③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需是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关系)。
  1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符合享受本市廉租住房政策的,应提供:
  (1)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即《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
  (3)由区(县)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配租通知》和《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
  ——符合承租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提供由本市住房保障机构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用住房且月房屋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应提供:
  (1)家庭所有成员(家庭所有成员指提取人、提取人的配偶和子女)的收入证明。收入证明包括以下几种:
  ①    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应提供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②    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或自由职业者,应提供当年度的纳税凭证。
  ③    处于失业状态的职工,应提供其户口所在街道(镇)出具的职工收入证明。
  (2)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的租赁,应提供本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租用公房凭证)。
  (3)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即《深圳市房地产登记证明》(公有居住房屋的租赁无须提供《深圳市房地产登记证明》)。
  (4)出租房屋所在地的本市各区县局私房出租代征点出具的《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
  注:如在异地购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抵押在借款银行或交易中心的,需在该复印件上加盖当地交易中心和抵押银行公章才能作为原件使用)。

7. 深圳住房公积金一次可以提取多少

  申请条件不一样,具体可以提取的额度不一样。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深圳住房公积金一次可以提取多少

8. 深圳公积金提取条件

法律分析:住房提取条件
1、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异地购房等);
2、支付房租;
3、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包括支付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其他住房消费情形)。
其他提取条件
1、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五十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四十五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5、户籍迁出本市或非深户离开深圳销户提取;
6、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应当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8、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
9、死亡销户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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