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的三种方法

2024-04-29 01:40

1. 资产评估的三种方法

资产评估方法是注册资产评估师实现资产评估的技术手段,在资产评估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由于资产评估方法在资产评估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包括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内的资产评估执业人员,对资产评估方法给予了极高的重视,以至于在某种程度上这种认识已经出现了某些片面化的倾向。这些片面化的认识倾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资产评估中的基本方法与具体技术方法没有划分和界定,片面地把资产评估中的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当作资产评估的具体技术方法,人为将资产评估方法限制在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方法的范围内。第二,评估人员普遍认为资产评估方法在资产评估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使用不同的资产评估方法,即使是在评估对象相同,评估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也会得出截然不同的评估结果。对资产评估方法只有三种方法的片面认识,一方面使得资产评估技术的运用受到了人为的局限,加剧了资产评估实践中的资产评估方法的有限性与资产评估业务广泛性和复杂性的矛盾。并且使得评估人员在评估报告中关于本次评估所使用评估方法的表述变得不规范、模糊和难以表达。另一方面,评估人员过分看重资产评估方法对评估结论的作用,以及夸大了资产评估方法对资产评估结论的影响,这就加重了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资产评估方法选择的压力。在许多注册资产评估师看来,似乎是资产评估方法选择的“恰当”与否将直接决定资产评估结果的合理与否与成败。评估人员过分看重资产评估方法,并在资产评估项目中将主要精力用在评估方法的选择方面,在很多情况下,可能就会忽略某些影响资产评估价值的其他重要因素,使得评估结果出现失实的情况。

  一、关于资产评估方法的称谓与内涵按常理讲,资产评估方法的称谓一般不会影响人们对评估方法的理解和认识。但是,如果人们只注重评估方法的名称,而无意去理解和把握评估方法称谓的内涵,原本不会造成人们误解的评估方法称谓可能就会使人对评估方法产生误解。例如,资产评估中的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原本它们是资产评估中三类最主要的资产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而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人们将其理解并作为三种资产评估的具体技术方法。不论是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技术方法的使用,还是在资产评估报告中关于使用的评估方法表述,都只限于这三种方法。而且还机械地把只要是通过市场询价,以及利用了参照物的评估方法都叫做市场法;而把利用了成本指标的评估方法都叫成本法;而把凡是利用了资产收益指标的评估方法都叫收益法。这种将资产评估过程中利用的经济技术参数与资产评估方法的称谓直接等同起来,这种顾名思名的做法就使得人们对资产评估方法的认识变得越发模糊不清了。事实上,资产评估过程中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与资产评估方法的称谓并不是一一对应关系。以成本法为例,成本法中的重置成本既可以通过市场询价获得,也可以通过核算(细节分析)取得,还可以利用相同功能的参照物的功能价值比较获取;而成本法中的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一般是将资产未来因运营成本超支或利润减少所形成的收益损失进行折现求取。如果完全按照资产评估中利用的经济技术参数顾名思名来定义评估方法,成本法就可能因其构成要素利用了市场价格,利用了参照物,利用了收益等经济技术参数,并采取了类比和折现的方式而无法准确命名了,成本法本身的叫法就难以自圆其说了。同理,市场法既可以利用参照物的市场价值或价格估测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或价格,也可以利用参照物的成本与市价的关系,以及收益与市价的关系,分析估测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或价格。如果直接将评估过程中使用的经济参数与评估方法的划分划等号,资产评估方法的称谓将会是一塌糊涂。

  目前资产评估界在资产评估方法方面的认识偏差,主要源于只注重了资产评估方法的称谓,而忽视了资产评估方法的内涵,混淆了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具体技术方法和评估方法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之间的关系。

  客观地讲,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具体使用的技术方法,并不为资产评估所独有。

  事实上资产评估过程中运用的许多具体技术方法都是借用了工程技术、统计、会计等专业和学科中的技术方法。但是,资产评估又不是简单地将工程技术、统计和会计等专业和学科的技术方法照抄照搬过来,而是在工程技术、统计、会计等学科中的技术方法的基础上,按照资产评估自身的运作规律和行业特点形成的一整套方法体系。资产评估中具体技术方法与其他学科的技术方法是有联系的,在很多场合下是直接利用或借用了这些具体方法。尽管如此,资产评估中的具体方法与所借用或利用的其他学科或专业的技术方法还是有区别的。区别就在于资产评估是将其他学科的技术方法按照资产评估运作的内在要求和规律,用资产评估的技术思想加以重组和规范,从而形成了以资产评估途径或基本方法为架构,以资产评估具体技术方法为内容的资产评估方法体系。由多种具体资产评估技术方法构成的资产评估方法体系,是按分析原理和技术思路的不同将众多的具体评估技术方法大致归纳为三种基本类型,即市场法(途径)、成本法(途径)和收益法(途径)。所以说,目前人们熟悉的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是资产评估中的基本方法,而不是具体的评估技术方法。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是指按三种分析原理和技术思路所归纳后的三大类具体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而每一类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又都是一种评估技术思路与实现该评估技术思路的所有评估具体技术方法的集合。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楚,资产评估中的基本方法是对按照某种评估技术思路进行资产评估的具体技术方法的归集,是一个集合概念,而资产评估中的具体技术方法是一个个体概念,如核算法、价格指数法、折现法等。资产评估的具体技术方法本身没有属性,它们仅仅是一种技术工具,它们并不天然属于哪类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它们既可以服务于某一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也可以服务于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即一种资产评估的具体技术方法既可以服务于市场法,也可以服务于收益法或成本法。

  根据上述分析,有理由认为目前资产评估界所称的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并不是完全按照评估过程中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来划分的。从理论上讲,上述三种资产评估方法是按照资产评估的技术思路或技术路线与实现该技术思路或技术路线的具体技术方法的结合来划分的。就本质而言,一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区别于另一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标志是评估技术思路或评估技术路线上的区别。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即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实际上都包含了评估技术思路或技术路线和实现技术思路或技术路线的具体评估技术方法两个层次和方面,或者说资产评估方法包含了两个层次,即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层次和资产评估具体技术方法层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充分注意刚刚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称《基本准则》)中关于资产评估方法的表述:“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熟知、理解并恰当运用资产评估方法。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基本准则将资产评估中的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称作资产评估基本方法,正如前面所分析的那样,资产评估中的基本方法是对按照某种评估技术思路进行资产评估的众多具体技术方法的归集,是一个集合概念。一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可以涵盖或统领许多资产评估具体技术方法。从学术上或从更为严谨的角度,将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称作资产评估途径可能会更好。资产评估途径与实现资产评估途径的资产评估具体技术方法共同构成了资产评估方法体系,而且这个资产评估方法体系的层次也是清晰的。另外,用资产评估途径取代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可能会避免由于将资产评估方法划分为基本方法和具体技术方法在某些场合下造成的评估方法概念和评估方法体系的模糊和混乱。当然,尽管资产评估方法的称谓或名称对于理解和认识资产评估方法有一定的作用,但是资产评估方法的称谓并不能决定一切。只要注册资产评估师能够真正理解和把握资产评估方法的内涵,怎样称呼资产评估方法就显得不太重要了。鉴于资产评估界习惯于目前的评估方法的称谓,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说明《基本准则》中关于评估方法及其选择方面的要求和规范,本文就用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这种“传统”的资产评估方法称谓来分析和说明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问题。

  二、关于资产评估方法选择的深层次思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评估方法,形成合理评估结论。”是《基本准则》关于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时,为保证形成合理的评估结论,恰当选择评估方法及其选择评估方法应注意的条件和要求

资产评估的三种方法

2. 资产评估有哪些方法?


3. 资产评估的方法

  最好找证监会和财政部授予的证券期货评估资质的机构来做啊!这些机构属于全国范围执业的,很多机构都是当地财政局授予的资质,没办法做全国的评估,还有一点,如果不找证券资质的评估机构,以后企业准备上市的时候还需要复评。我们是有证券资质,国内最高资质

  资产评估方法主要有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清算价格法。


  1、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也称现行成本或重置价值,它是指在现时条件下,按功能重置资产,并使资产处于在用状态所耗费的成本。重置成本与历史成本一样,也是反映资产购建、运输、安装、调试等建造过程中全部费用的价格,所不同的是重置成本是按该项资产的原设计方案套用现行的费用标准和定额计算确定的购建价格。资产在全新的状态下,如果物价不变,其重置成本与历史成本是一致的。但是由于资产在企业中存在一个或长或短的时期,因此,在这个时期由于价格、损耗、技术等的变化,使资产的重置成本与历史成本发生差异。
  以重置成本作为资产的价格标准,克服了历史成本标准忽视技术进步、通货膨胀所造成的价值失真的情况,能较为客观公正地反映资产的真实价格。但重置成本标准并不十全十美,它忽视了资产的盈利能力,而且带有较大的主观性,也不适用大多数企业整体资产的评估。
  重置成本标准必须建立在资产续用的前提下才可使用,如果资产改变用途,或是无法经营而中断运转,在评估中就应改用其他价格标准。资产的续用形式有在用续用、转用续用和移用续用,不同续用形式会影响重置成本计价所考虑的具体因素。
  2、现行市价 现行市价是指资产在公开市场上的销售价格,这种销售可以是实际销售,也可以是模拟销售。现行市价应是在有充分的市场竞争,交易双方都没有垄断及强制,而且双方都有足够时间和能力了解实情,具有独立的判断和理智的选择的条件下进行。决定资产现行市价的基本因素有:资产本身的再生产成本价格。一般来讲,资产价格高低取决于其生产成本的高低;资产现时功能状况、质量因素、技术参数及损耗状况,在一般情况下优质就会优价;市场供需情况,一般情况一项资产供大于求,其价格会下降;如果求大于供,价格就会上。
  我国在现时情况下,资产市场尚未完全形成,市场信息渠道尚不够畅通,评估者的实践经验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除土地及房屋评估以外,以现行市价作为价格标淮,对某些资产评估时尚有一定难度。
  3、收益现值 收益现值是指资产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量的贴现现值之和。收益现值的本质是本金市场价格,是剩余价值的本金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者投资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获得预期收益。在正常的经营条件下,投资者欲获得更多的收益,就必须在资产方增加投资或提高收益率。投资越多资产价值就越大,反之越小。从本金运动的目的看,本金和收益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投入一定量的本金,可获得—定量的收益,反之,根据一定量的收益,也可追溯为一定量相应的本金。这就形成了两个概念:一是本金收益率,即投入的本金与预期收益的比率,二是收益本金化率,即预期收益还原为本金的比率。收益现值就是年预期收益除以适用本金收益率后的商。
  以收益现值作为资产的价格标准,意味着资产所有者流动的不是一般的商品买卖,而是将资产作为收益能力来买卖,在预期收益比较稳定的情况下:
  资产现值=收益现值=预期收益/适用资产收益率
  收益现值标准在应用中有两个不足,一是决定收益现值的预期收益额和资产收益率预测起来因难。二是用预期收益作为被评资产价值的基础,似乎与资产实体本身无关,故用起来难度大。但尽管如此,收益现值仍有其无法替代的优越性。
  收益现值标准是在企业持续经营的前提下,评估对象只能是整体资产或具有单独获利能力的资产,并且在预期收益较为稳定的条件下应用才较为科学。
  4、清算价格 清算价格是指企业停止经营或破产后.要求在一定期限内以变现的方式处理其资产,以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权益条件下所采用的资产价值,也就是在非正常市场条件下资产拍卖的价格。企业停业的原因多种多样,可能是破产或是歇业,也可能是合作期满。但无论是什么原因停业,其核心问题都是清偿债务,而且通常情况下要以现金形式偿还。这就决定了清算价格的基本特点是快速变现。由于受到期限限制和买主限制,其价格一般大大低于现行市价。清算价格有强制清算价格,有序清算价格和续用清算价格。以清算价格作为资产的计价标准,称为清算价格标准。

资产评估的方法

4. 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

1.收益现值法,又称收益还原法、收益资本金化法;2.重置成本法;3.现行市价法;4.清算价格法 是将评估对象剩余寿命期间每年(或每月)的预期收益,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累加得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以此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收益现值法通常用于有收益企业的整体评估及无形资产评估等。此方法,国外用得最普遍,在国内也是技术型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它的出发点是资产的价值由使用所产生的效益大小决定,不考虑其成本。使用收益法的前提条件是:要能够确定和量化资产的未来获利能力、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能够确定资产合理的折现率。对于收益可以量化的机器设备,可用收益法评估,如生产线、成套化工设备等。收益法的优点在于它可以充分考虑资产的各种贬值因素,并且,由于是用未来收益来衡量资产的价值,其结果较容易被投资者所接受。其局限性是,大多数设备因为所预测的现金流量是由包括房屋、机器设备在内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土地、无形资产等整体资产带来的,很难量化到单台机器设备上。预测未来收益和确定折现率的主观因素较大,两者直接影响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性。在运用收益法评估时,应注意其收益期限不能是无限期;要考虑设备的技术含量、技术进步是否有提前淘汰被评估设备的可能性。稍有疏忽即将带来风险。鉴于以上受到收益预测的限制等因素,故在评估工作中,收益法多作为一种补充法,用来确定设备的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同时用来分析企业是否存在无形资产。 重置成本法是在现时条件下,被评估资产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该项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根据该项资产在全新情况下的重置成本,减去按重置成本计算的已使用年限的累积折旧额,考虑功能变化、成新率(被评估资产的新旧程度,如八成新、六成新)等因素,评定重估价值;或者根据资产的使用期限,考虑资产功能变化等因素重新确定成新率,评定重估价值。重置成本法的计算公式是:被评估资产价值=重置全价-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经济性陈旧贬值或被评估资产价值=重置全价×成新率其中,重置全价是指被评估资产在全新状态下的重置成本。成本法是从成本的角度来衡量资产的价值,它首先估算与评估对象完全相同或功能相同的全新资产的成本。如果被评估对象是一台全新的设备或一个全新的工厂,则被评估对象的价值为它的重置成本。根据替代性原则,在进行资产交易时,购买者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按市场标准重新购置或构建该项资产所付出的成本。如果被评估资产已经使用过,则应该从重置成本中扣减在使用进程中的自然磨损、技术进步或外部经济环境导致的各种贬值。因此,成本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和资产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将重置成本扣减各种贬值作为资产评估价值的一种方法。[]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公开市场上与被评估对象相似的或可比的参照物的价格来确定被评估对象的价格。如果参照物与被评估对象是不完全相同,则需要根据评估对象与参照物之间的差异对价值的影响作出调整。影响机器设备市场价值的主要是比较因素。比较因素是一个指标体系,它要能够全面反映影响价值的因素。不全面的或仅使用个别指标所作出的价值评估是不准确的。一般来说,设备的比较因素可分为四大类,即个别因素、交易因素、地域因素和时间因素。市场比较法评估机器设备,要求有一个有效、公平的市场。有效是指市场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可靠的,评估参照物在市场上的交易是活跃的。而公平是指市场应该具备公平交易的所有条件,买卖双方的每一步决策都是在谨慎和充分掌握信息的基础上作出的,并且假定这价格不受不适当刺激的影响。 清算价格法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公司。公司在股份制改组中一般不使用这一办法。采用清算价格法评估资产,应当根据公司清算时其资产可变现的价值,评定重估价值。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1)评估技术思路层面的选择依据评估技术的适用性;2)在各种评估思路已经确定的基础上,选择实现评估技术的具体技术方法;3)在确定具体技术方法的前提下,对运用各种具体技术评估方法所涉及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

5. 资产评估三种方法

资产评估三种基本方法指的是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
1.市场法:市场法是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
市场法是资产评估中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它能够客观反映资产目前的市场情况,其评估的参数、指标直接从市场获得,评估值更能反映市场现实价格,评估结果易于被各方面理解和接受。但是市场法需要有公开活跃的市场作为基础,有时因缺少可对比数据而难以应用。这种方法不适用于专用机器设备、大部分的无形资产,以及受到地区、环境等严格限制的一些资产的评估。
2.收益法:收益法是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收益法能真实和较准确地反映企业本金化的价值,与投资决策相结合,易为买卖双方所接受。但是预期收益额预测难度较大,受较强的主观判断和未来不可预风因素的影响。这种方法在评估中适用范围较小,一般适用企业整体资产和可预测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评估。
3.成本法: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成本法比较充分地考虑了资产的损耗,评估结果更趋于公平合理,有利于单项资产和特定用途资产的评估,有利于企业资产保值,在不易计算资产未来收益或难以取得市场参照物的条件下可广泛地应用。但是采用成本法评估,工作量较大,同时这种方法是以历史资料为依据确定目前价值,必须充分分析这种假设的可行性。另外经济贬值也不易全面准确计算。
资产评估是对资产现行价值进行评定估算的一种专业活动。资产评估方法是实现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它是在工程技术、统计、会计等学科的技术方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形成的一整套方法体系。
资产进行评估的时候如果是对吸收的合并部分进行债务评估,需要首先进行核资还有审计才能开始评估,评估资产的方法包括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等,资产评估是对资产现行价值进行评定估算的一种专业活动。

资产评估三种方法

6. 资产评估方法有哪些

法律分析: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包括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等,每种方法可以根据不同种类的资产或者需求进行选择:
1、收益现值法,主要适用于因使用而有所损耗的长期资产。指将评估对象剩余寿命期间每年或每月的预期收益,按一个合理的折算率计算出的现值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
2、重置成本法,多适用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的资产。指以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相应的贬值的估值方式
3、现行价格法,也同重置成本法一样,多适用于市价波动幅度较大的资产。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多个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比较,评估资产的现行市价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
4、清算价格法,指以企业清算时其资产可变现的价值为标准,评定重估价值的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资产评估(以下称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7. 资产评估的方法有哪些

总体分为: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
在上述3个方法的基础上,根据评估对象的性质又可以分为很多种方法
例如:土地: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收益法的反算)、基准地价法(市场法变形)、路线价法(市场法变形)

资产评估的方法有哪些

8. 进行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
市场法: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
收益法: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成本法: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一)资产评估方法之间的联系
评估途径和方法是实现评估目的的手段。对于特定经济行为,在相同的市场条件下,对处在相同状态下的同一资产进行评估,其评估值应该是客观的,这个客观的评估值不会因评估人员所选用的评估途径和方法的不同而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这是由于评估基本目的决定了评估途径和方法间的内在联系。而这种内在联系为评估人员运用多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评估同一条件下的同一资产,并为相互验证提供了理论根据。运用不同的评估途径和方法评估同一资产,必须保证评估目的、评估前提、被评估对象状态的一致,以及运用不同评估途径和方法所选择的经济技术参数合理。
由于资产评估工作基本目标的一致性,在同一资产的评估中可以采用多种途径和方法,如果使用这些途径和方法的前提条件同时具备,而且评估师也具备相应的专业判断能力,那么,多种途径和方法得出的结果应该趋同。如果采用多种评估途径和方法得出的结果出现较大差异,可能的原因有:一是某些评估途径或方法的应用前提不具备;二是分析过程有缺陷;三是结构分析有问题;四是某些支撑评估结果的信息依据出现失真;五是评估师的职业判断有误。因此,评估师应当为不同评估途径和方法建立逻辑分析框图,通过对比分析,有利于问题的发现。评估师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除了对评估途径或方法做出取舍外,还应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据此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以便最后确定评估价值。
(二)资产评估方法之间的区别
各种评估途径和方法都是从不同的角度去表现资产的价值。不论是通过与市场参照物比较获得评估对象的价值,还是根据评估对象预期收益折现获得其评估价值,抑或是按照资产的再取得途径寻求评估对象的价值,都是对评估对象在一定条件下的价值的描述,它们之间是有内在联系并可相互替代的。但是,每一种评估方法都有其自成一体的运用过程,都要求具备相应的信息基础,评估结论也都是从某一角度反映资产的价值。因此,各种评估途径和方法又是有区别的。
由于评估的特定目的的不同,评估时市场条件上的差别,以及评估时对评估对象使用状态设定的差异,需要评估的资产价值类型也是有区别的。评估途径或方法由于自身的特点在评估不同类型的资产价值时,就有了效率上和直接程度上的差别,评估人员应具备选择最直接且最有效率的评估方法完成评估任务的能力。
(三)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
评估方法选择,实际上包含了不同层面的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即3个层面的选择:第一个层面是评估的技术思路的层面,即分析3种评估方法所依据的评估技术的思路的适用性;第二个层面是在各种评估思路已经确定的基础上,选择实现评估技术的具体技术方法;第三个层面是在确定技术方法的前提下,对运用各种技术评估方法所设计的技术参数的选择。
资产评估途径和方法的多样性,为评估人员选择适当的评估途径和方法,有效地完成评估任务提供了现实可能。为高效、简捷、相对合理地估测资产的价值,在评估途径和方法的选择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因素:一是评估方法的选择要与评估目的,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被评估对象在评估过程中所处的状态,以及由此所决定的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相适应;二是评估方法的选择受评估对象和类型、理化状态等因素制约。例如,对于既无市场参照物,又无经营记录的资产,只能选择成本途径及其方法进行评估;对于工艺比较特别且处在经营中的企业,可以优先考虑选择收益途径及其方法;三是评估方法的选择受各种评估方法运用所需的数据资料及主要经济参数能否搜集的制约。
每种评估途径和方法的运用都需要有充分的数据资料作依据。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收集某种评估途径和方法所需的数据资料可能会很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评估人员应考虑采用替代的评估途径和方法进行评估。
总之,在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中,应注意因地制宜和因事制宜,不可机械地按某种模式或某种顺序进行选择。但是,不论选择哪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进行评估,都应保证评估目的,评估时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和条件与评估所使用的各种参数数据,及其评估结果在性质和逻辑上的一致。尤其是在运用多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评估同一评估对象时,更要保证每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运用中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前提条件、数据参数的可比性,以便能够确保运用不同评估途径方法所得到的评估结果的可比性和相互可验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