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p2p金融诈骗

2024-05-11 15:41

1. 什么是p2p金融诈骗

P2P是英文person-to-person的缩写,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作为“互联网”在金融领域的重要表现形式,P2P网贷平台近年来发展迅猛,但一些欺诈项目也夹杂其中。P2P四种常见诈骗手段有高息陷阱;平台连续几天、或频繁出现秒标、天标;虚构网站、平台背景及注册资金;在投资过程中,要求投资者将资金打入个人账户。
一、避免P2P理财风险的措施有哪些?
陌生网站要杀毒并查看认证信息;谨慎提供身份证、手机号、信用卡等个人重要信息;保持平常心,面对高收益互联网金融产品时刻警惕;多了解基本金融知识,加强专业金融知识的学习;寻找正规渠道够买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警惕年化收益率超过24%的平台。警惕以秒标招揽人气的平台。警惕团队金融背景不强的平台。警惕有自融嫌疑的平台。警惕超短期项目过多的平台。警惕单个项目融资金额巨大的平台。警惕刚上线平台。那些已经结束的平台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运营时间基本都没有超过半年。
选择有信誉、有实力的大型信托公司的产品。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产品应尽量避免投资。地产类信托一二线稀缺地块的地产项目更有保障。政信类投资主要考察增信措施。考察信托项目的担保情况。

什么是p2p金融诈骗

2. 遭遇P2P平台诈骗跑路,投资者应该怎么办

  跑路了可以寻找合法渠道进行维权,冷静下来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
  1、 只要知道选择的平台出现异常或跑路时,首先登陆该平台官方网站下载近期的交易记录并保存,可以用来当做报警的证据。
  2、 除了交易记录之外,还应保留交易合同,合同是最具有法律效应的。如果是进行线上交易,所有操作都是通过网络实现的,也应该保留电子版交易合同。
  3、 如果所投平台真的跑路了,受骗的就肯定是一批人,此时应该及时建立QQ维权群,将所有上当受骗的投资者集合在一起,人多力量大,大家一起进行维权,追回资金的可能性才比较大
  4、 建立QQ维权群之后,不仅要将被骗的朋友都集合起来,还应选出一个代表,统计被骗的金额,如果被骗数额巨大,才能引起警方的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准备破案。
  5、 临时组织起来的团队力量也是有限的,此时可以考虑借助媒体记者的影响力,及时联系媒体记者对该行为进行跟踪报道,一方面可以迅速扩大影响力,让其它群众避免受骗,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媒体的力量协调各个政府部门迅速启动紧急预案。
  6、 将受骗人员都团结起来之后,接下来的就是抓紧到该平台所在地的公安机构报警,由警方抓紧时间立案调查。
  7、 在跟警方陈述受骗经历时,一定要将自己了解到的有价值的信息及时告知办案人员,要求办案人员和银行协商,冻结该平台银行账户,避免更多的损失
  8、 最后提醒广大投资人,投资最安全的是安全,提前做好预防工作,一定要选对平台。起码是有背景有实力的平台,还要注意考察平台的运行模式与风控。

3. P2P平台诈骗会判刑吗

诈骗,是违法行为,依法应追究治安行政责任。
如果涉及诈骗的数额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各省和各省不同)或者情节严重者,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信诈骗一律三千元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P2P平台诈骗会判刑吗

4. P2P网贷诈骗怎么办

及时报警解决。诈骗数额较大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体量刑看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5. P2P骗局是什么

P2P(peer to peer lending)是指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借助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的网络信贷平台及相关理财行为、金融服务,属于互联网金融(ITFIN)产品的一种。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产生资金池。不合格借款人导致的非法集资风险行为,为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未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又称借款标),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而第三类则是指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并采用在前期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或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卷款潜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P2P骗局是什么

6. 诈骗P2P平台有哪些诈骗手段?

P2P平台的高息吸引了一大批的投资者,但频频发生的平台跑路诈骗事件,也不得不让投资者重视起P2P平台的安全问题。一些P2P平台对自身的包装,通过一些手段忽悠投资人,骗取投资人的信任。常见的手段有五种:
1、对公司背景进行包装。有些P2P平台纷纷夸大其词,甚至伪造各种资料,博人眼球,蒙骗客户。有的宣称获得具有国有企业股东背景的企业注资或持股。有的公司虚报融资,没有获得融资,谎称自己获得了融资;获得了融资的故意夸大融资额。还有一些平台会注册很多企业,伪造一种企业帝国的形象;有的会选择把办公场地设立在最昂贵、地标性的写字楼里;有的会把注册资金虚高到几个亿……
2、资金存管宣传成资金托管。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只要是做了资金托管,投资人的投资资金就能顺利流向了借款人,那么P2P中介就无法摸到这笔钱,自融、非法集资(用于高风险项目)、卷款跑路就能很好地从根本上杜绝。很多平台只做了资金存管(实际的资金调拨权还在平台手里),却宣传成托管,骗取投资人信任。
3、对风控能力和对风控流程的包装。夸大风控团队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背景,同时刻意夸大风控技术的专业性,一些平台的风控团队都是虚无的,基本就是信息录入员。
4、对项目进行包装。对于一些涉嫌违规的项目和业务模式,包装成业务创新、模式创新;很多平台在项目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甚至在担保物及相关文件没有落实的情况下,就在平台上发布项目;有些平台会美化项目,例如把一个普通的中小借款企业描述成重点企业。
5、对担保进行包装。担保公司不仅要看真假,还要看保障作用,避免“担而不保”。很多平台有意无意地把一般担保混淆成连带责任担保,把一般公司担保混淆成融资担保(保障作用融资担保最高、连带责任担保次之、一般担保最差)。

在实际运营中,诈骗平台往往会使用以下两种方式,引诱不明真相的投资者上当受骗:
1、高息诱惑。一些诈骗平台就抓住投资者追求高息的心理,用高额的年化收益作为诱饵吸引消费者上钩。在高息面前投资者的风险防范意识会下降,为了高息甘愿冒险,并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2、秒标陷阱。所谓的秒标,是指那些期限短、收益高的标的。这些秒标通常是由高危平台虚拟出来快速招揽人气的。通过快速回款及高额的利息,让投资者觉得有利可图。当投资者沉迷其中放松警惕时,诈骗平台把资金卷走。
 
综上所述,投资者在选择P2P平台时可以快速甄别,巧妙避开风险。投资者防骗有七招:
1、警惕年化收益率超过24%的平台。
2、警惕以“秒标”招揽人气的平台。
3、警惕团队金融背景不强的平台。
4、警惕有自融嫌疑的平台。
5、警惕超短期项目过多的平台。
6、警惕单个项目融资金额巨大的平台。
7、警惕刚上线平台, 那些已经“结束”的平台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运营时间基本都没有超过半年。
要想选择好平台,要考察安全要素:资金托管、实地风控、足值易变现固定抵押、融资担保(或者充足的备用金) , 四者缺一不可,在这四者的基础上, 选收益最高的。

7. P2P诈骗平台搞走我十多万元不了了之是咋回事,靠辛勤劳动挣的钱不光彩吗?

这些年呢,自从上面清理P2P平台开始,暴雷的平台的层出不穷,一个比一个厉害。据我所知呢,动辄上万上十万受害投资者的平台也不在少数,涉及金额也是动辄几千万上亿。期间,立案、审查、清账、还有最难的追账。然后再挨个清查受骗者账目归还。这程序走下来肯定缓慢。P2P本身很多就是靠资金周转,没有新投资者进来,资金链就很容易断。这还好,要是一些你看中他利息,他看中你本金的诈骗平台,那麻烦程度更是雪上加霜。
         你辛勤付出劳动挣的钱肯定光彩,但你动贪念去做这些不劳而获的投资。都不知道投向哪里的。肯定难逃被割韭菜啦!

P2P诈骗平台搞走我十多万元不了了之是咋回事,靠辛勤劳动挣的钱不光彩吗?

8. P2P骗局是什么?

法律分析:P2P(peer to peer lending)是指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借助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的网络信贷平台及相关理财行为、金融服务,属于互联网金融(ITFIN)产品的一种。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产生资金池。不合格借款人导致的非法集资风险行为,为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未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又称借款标),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而第三类则是指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并采用在前期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或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卷款潜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