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2024-05-05 06:46

1. 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1      一、活动目的意义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中老年等重点人群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投资、远离非法集资,树立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的基本观念,培养健康的投融资理念,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不断扩大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震慑犯罪分子。培育发展常态化宣传方式和载体,推动全区建立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有效推进非法集资处置工作。
      二、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三、活动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5月3日—20xx年5月6日)。各责任单位根据全街道工作部署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并组织召开工作安排会,统一认识,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二)宣传实施阶段(20xx年5月7日—20xx年5月31日)。各责任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教育覆盖面,提升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总结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5日)。各责任单位对宣传阶段的经验做法进行推理收集、汇总并形成文字材料和图片资料报送区打非办。
      四、活动安排及主要内容 
     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采取集中宣传、分片宣传、领域宣传重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五进”活动即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银行、进机关。通过宣传栏、标语、宣传单页、宣传册、短信、宣传短片等各种手段营造全区上下浓厚的打非氛围,不断提升和强化广大居民的抵制非法集资的法律意识和正确投资理财的理念。
     (一)集中宣传:定于5月18日在8银星社区绿地广场开展银盆岭街道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主题活动(各社区参与集中宣传)。通过设置打非政策咨询台、刊出宣传展板、向群众派发宣传手册、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打非的政策法规和金融基础知识,现场接受群众咨询。
     (二)分片宣传:以银星、银建社区、充分利用基层政务中心、基层设立的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重点宣传。通过在社区周边的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刊发宣传专刊、通过幸福银盆、帮帮团平台让广大居民充分对非法集资的认识、摆放宣传手册、接受群众咨询、开设问答专栏等方式加大对打非工作的针对性宣传。
     (三)领域宣传:区打非办编印一本打非专题宣传手册,在各责任单位发放;工商部门依法对大众传播媒介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进行监管,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清理活动,坚决取缔非法集资融资广告;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交公安机关进行查处;针对投资理财、财务咨询、P2P平台公司等易发生非法集资的企业由街道牵头联合工商、税务、派出所等单位人员上门了解情况,登记造册,做好宣传,化解隐患。
     (四)重点宣传:
     一是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结合打非宣传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银行、进机关的“五进”活动,开展主要面向离退休人员、拆迁安置居民、白领人群和学生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引导群众识别非法集资,提高公众识别和抵制非法集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二是选取重点内容广泛宣传。多种渠道宣传《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第247号令)、《刑法》等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政府不会买单,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的契约意识以及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广泛宣传《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汇编》中的典型案件,揭露犯罪份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落实职责。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敏感性,高度重视和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落实职责,形成本辖区打非宣传月的方案,确保宣传月活动有序开展。
   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2     为贯彻落实《市处非办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石处非办〔20xx〕7号)通知精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有效引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投资理念,通过宣传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蔓延势头,维护我市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持续、深入、有效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使之能够分辨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培育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理念,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培养公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净化非法集资生存环境,减少非法集资案件发生,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系区域性风险底线,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金融平稳运行与安全。
      三、遵循原则 
     在工作安排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形式上,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在范围上,覆盖城乡,突出重点;在时间上,5月集中宣传,全年坚持不懈;在主题上,围绕“什么是非法集资”、“为什么要打击非法集资”、“如何打击非法集资”展开宣传;在机制上,防打并举,综合治理;在责任上,地方政府负总责,市直部门“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指导、谁负责”。
      四、任务分工 
     (一)市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的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宣传月活动。
     1、在电视台、广播电台黄金时段,每天滚动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或宣传片,借助商业中心(网点)电子显示屏、社区电子显示屏或展板、银行业金融机构LED屏滚动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材料,利用城市公交车等移动传媒,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和危害,提示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2、在当地报刊、网站等主流媒体开设专栏,至少每周一刊宣传打击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代偿,责任自负、风险自担”;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向广大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风险性、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非法集资。同时,公布长期举报电话、报案电话,引导、奖励广大群众举报涉嫌非法集资行为。
     3、市教育局印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宣传册、《承诺书》全部发放至辖内学校,保证学生人手一份,并让家长知晓后在承诺书上签字收回。
     4、在工业聚集区、城市商业圈、银行营业部、社区、超市、药店、农村乡镇、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针对投资咨询、互联网金融、私募基金、房地产、农民合作社、民办教育等案件高发领域,开展行业领域政策宣传,总结分析案件特征、作案手法,及时进行风险提示。针对离退休人员、农民等非法集资易侵害群体开展重点宣传,用“明白纸”、“案例卡”、“咨询站”、“社区展板”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融资、法律常识,提高其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针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新型非法集资案件,及时跟进宣传引导,防止扩大蔓延。针对农村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加大宣传力度。各银行营业部要长期设立防范非法集资监督员、警示牌、广告语,建立向汇款、转账客户进行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提示机制。
     5、组织移动、网通、电信等通讯公司,每周向手机用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短信。同时,对涉嫌非法集资短信进行封堵。
     6、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方法进行宣传教育。
     (二)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安排部署相关领域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综合治理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就行业内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做出具体安排部署。
     市处非办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6日—5月7日)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专门的宣传月活动方案,于20xx年5月12日前报送市处非办(市金融办)备案。
     (二)集中宣传阶段(5月8日—5月31日)。市处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5月14日在全市开展“普及金融知识、防范非法集资、维护金融安全”大型集中宣传日活动。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于5月14日上午9时在新世纪广场与市处非办同步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各有关部门要与与新闻媒体相互配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拓宽渠道,多措并举,努力扩大宣传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邮政、移动等媒体,通过开辟宣传专栏、派出流动宣传车、发送手机短信、印制宣传单、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开展强大的宣传攻势。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1日—6月5日)。各有关部门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工作总结(相关文件、报纸、图片、视频等附件)、《晋州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xx年6月6日前报市处非办(联系电话:,邮箱:)。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统一思想,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每项工作。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采用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信息收集、案件线索报送及总结考评工作。
     (二)严守纪律,严格把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要统一宣传口径,对公安机关尚未侦结或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非法集资案件的相关报道,以及所有涉及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稿件必须报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把关,并经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方能对外宣传,避免产生负面效应,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正确引导,掌握主动。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不断强化正面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资源,始终把握和引导好社会舆论导向,配合案件处置工作的开展,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认真履行广告审查、批准、监管的职责,在广告审查中,应确认广告主的主体资格,查验营业执照是否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认为广告中含有与集资活动有关的内容,应当查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广告主不能提供的,可以拒绝发布,以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广告宣传和变相广告宣传行为。
     (四)加强督导,增强效果。宣传月活动是石家庄市金融办统一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并被列为20xx年处非综治考评的重点内容,省、市有关部门将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或暗访。各部门要认真开展活动,市处非办也将采取现场检查、暗访等方式加强督导。

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2. 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2017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各部门策划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制定优秀方案!
    
         篇一:2017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结合马家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集中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着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进一步普及社会公众金融基础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意识和识别防范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通过集中宣传,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实现宣教活动的常态化、制度化,持续营造全乡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高压态势和良好氛围。
         二、宣传原则
         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注重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调动宣传工具,高效整合宣传资源,创新、丰富宣传手段,努力扩大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户,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贴近基层,深入群众,本次宣传月要将警示教育作为集中宣传重点,着力宣传“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增强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意识,避免产生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政府不作为的政策性风险发生。
         三、阶段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我乡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各村、各部门按照我乡制定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宣传活动。
         (三)梳理总结阶段。我乡分管领导就这次活动开展召开总结会议,并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四、活动主要内容
         (一)通过横幅、展板等宣传语进行宣传,每周逢场天安排社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大村干在马家场镇等人群集中区域发放宣传单,各村利用每天早晚的广播进行播报,尤其要以实例宣传非法集资带来的危害,告知广大群众打击非法集资。
         (二)利用每周的.周一例会,在干部队伍中宣传远离非法集资;利用各村的开展“三会一课”的时机,教育广大村干部、引导广大群众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三)各村的驻村干部利用下村入户时机向群众宣传非法集资方面的知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宣传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此项工作对于维护群众财产安全、减少群众信访量和维护社会稳定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 各司其职,明确责任。逢场天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去场镇发放宣传资料,各村每天的广播必须播放相关宣传内容。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分管领导要不定期下村入户检查工作措施是否落到实处,抽查群众对非法集资的知晓率,并逐渐探索形成长效性的工作机制。      
         篇二:2017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防止民间借贷演化成为非法集资,积极推进我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公众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决定于20xx年5月至6月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粤金函[2014]372号)、《转发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做好20xx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金函[2014]373号)和《关于清理规范非融资担保公司的通知》(粤金函[2014]323号)为依据,充分运用多种手段,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广泛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维护我市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活动目的
         (一)增强防范观念。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加强舆论攻势。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震慑犯罪分子,继续保持对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压态势,增强宣传效果。
         (三)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三、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0日至6月10日,为期1个月。
         四、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第247号令)、《刑法》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政府不会买单,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教育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二)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向广大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教育群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
         (三)大力宣传《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汇编》等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入情入理,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及社会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并向政府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五、宣传方式
         (一)在城市社区、城镇街道、营业网点、广场、车站等群众集散地,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宣传栏,设立咨询点,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片,向群众分发宣传手册、传单,向群众开展咨询服务。
         (二)出动宣传车在城区主要街道、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巡回广播宣传,充分利用城市公交、宣传车等移动传媒开展宣传。
         (三)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专题、专栏、在线访谈、系列报道、受害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组织开展广泛宣传。利用手机平台向用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短信进行宣传。
         (四)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方法进行宣传。
         六、主要活动
         (一)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DVD动画宣传片。活动月期间,市电视台要加大播放频率(每天每频道不少于3次)播放全省统一制作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DVD动画宣传片(下称“宣传片”),市文广新局要组织下乡放映队在放映前播放“宣传片”,作为20xx年度处非宣传教育的一项重点工作(责任主体: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信宜电视台)。
         (二)悬挂宣传条幅、开设宣传专栏。市和各镇(街)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信宜辖区各保险业及证券业金融机构要在办公楼门前悬挂宣传标语横幅(标语另发),在办事(营业)大厅设立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专栏,各成员单位网站设置专栏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标语口号和相关知识。公安、工商、人行、银监、政府金融工作等部门门户网站同时要公布举报非法集资电话号码。(责任主体: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各个金融机构)
         (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市委宣传部和信宜报、信宜新闻网要发挥宣传主流优势,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刊登典型案例剖析,以案说法,揭露犯罪伎俩,全方位、多角度地揭示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切实推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确保宣传效果。(责任主体:市委宣传部、信宜报社、信宜新闻网)
         (四)专题发送公益短信。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为参照,编制1-3条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短信,由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在茂分公司定期向所属手机客户进行集中发送,对社会公众进行宣传教育和警示。(责任主体:中国电信信宜分公司、中国移动信宜分公司、中国联通信宜分公司)
         (五)银行机构网点宣传。辖区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以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为重点,以条幅、展板、电子显示屏为载体,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等进行宣传,滚动播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口号,高强度、多渠道、广范围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存款人和广大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责任主体:人民银行信宜支行)
         (六)开展广告清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协调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对都市类平面媒体大量刊登的非法金融业务广告和变相广告进行清理和处罚,有效封堵和遏制非法金融广告宣传行为,维护媒体的严肃性。(责任主体:市工商局)
         (七)各镇(街)结合实际开展宣传活动。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新闻媒体及各对口责任主体要参照市开展的主要活动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形式,开展本辖区内的宣传月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奖,落实职责。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在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进行,各镇(街)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落实职责,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宣传月活动有序开展,取得预期成效。
         (二)强化督导、明确责任。宣传月活动是广东省政府金融办统一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并被列为20xx年处非综治考评的重点内容。中央、省、茂名市有关部门将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或暗访。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开展活动,迎接广东省政府和茂名市有关部门的督导检查。市处非办也将采取现场检查、暗访等方式加强督导。未按要求落实工作措施的,将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宣传月活动要坚持面向公众、面向基层,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宣传,不断创新形式和方法,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严守纪律,正确引导。宣传月活动要坚持正面宣传,正确把握社会舆论导向,引导教育群众,推动案件处置,维护我市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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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的要求

(一)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报告会、座谈、宣传海报、主题班会活动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广大师生能够有效识别非法集资。同时,针对高校师生和家长可能遇到的金融诈骗行为进行重点解读,防止有关政策措施被曲解和误读,鼓励师生和家长举报非法集资线索。(二)加强风险提示。对以虚拟人物、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名义,以“一带一路”“物联网”“区块链”“金融创新”“消费返利”“资金互助”“加盟积分”“虚拟资产”等当下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的集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同时加强举报政策宣传,鼓励师生通过963099举报非法集资线索。(三)加强金融知识普及。通过举办金融知识讲座、金融知识竞赛、开设金融知识普及专栏和制作宣传橱窗等方式,帮助广大师生,特别是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消除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

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的要求

4. 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力度,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根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为此制定方案!
    
          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1          根据市处非办《关于20xx年全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市处非办发〔20xx〕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于20xx年5月下旬至6月下旬在全县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59号),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处非联发函〔20xx〕3号)的精神,在全县开展广泛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金融知识水平、风险识别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与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xx年5月25日至6月25日,为期1个月。
         三、活动安排
         (一)日常宣传
         1、县处非办负责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牵头宣传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组织全县银行机构、保险机构和融资性担保、小额贷款公司在本单位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口号和相关知识。
         2、由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舆论氛围。
         3、县维稳办积极稳妥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自身职能,加强处非宣传。
         4、县公安局要抓好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侦办,并从中挑选经典案例,以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其他宣传方式,积极向社会开展宣传,部署基层派出所悬挂横幅,同时通过片区民警发放宣传资料。
         5、县城管局做好此次活动咨询点、公众场所LED滚动屏、街道宣传横幅悬挂的行政审批许可工作,安排部署城区内LED广告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等。
         6、嘉禾电视台连续播放1个月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公益广告(由处非办制作),并安排专门记者对集中宣传活动进行跟踪报道。
         7、嘉禾报社在《今日嘉禾》连续刊登5期以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板块。安排专门记者对集中宣传活动进行跟踪报道。
         8、县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向市内手机用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短信,分批发送2次,6月9日1次、6月15日1次。如“嘉禾县处非办提醒您:民间投融资有风险,损失自负,责任自担”,在营业网点电子显示屏上播放防非宣传标语或悬挂宣传标语横幅。
         9、湘运嘉禾分公司负责在601公交车播放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公益广告。
         10、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对县内报刊媒体登载、播放的集资类广告进行清理整顿,予以规范,依法查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在未得到政府有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停止对投资类、投资咨询类、融资对接中介平台、金融服务类、股权咨询类、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等与金融有关企业的注册登记;并对现已注册的此类公司逐一进行风险排查,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清理退出。
         11、县农业局要做好农业系统领域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工作;以农民合作社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法规和业务宣传,剖析典型案例,总结分析案件特征、作案手法,及时进行风险提示。
         12、县教育局要组织开展一次对全县教育系统,包括社会团体、民办学校、教育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法规和业务宣传,剖析典型案例,总结分析案件特征、作案手法,及时进行风险提示。
         16、各乡镇要强化基层宣传,在街道、社区、乡村、学校、车站、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材料,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通过“下基层、入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形式,主动向基层群众普及预防非法集资相关知识。
         (二)集中宣传
         定于6月6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日宣传活动,县处非办将与珠泉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在县城区内设置2个宣传点(中伟神农步行街、丰和墟)发放宣传资料,进行集中宣传。其余9个乡镇也要在人流密集处设立宣传点,开展集中宣传,嘉禾电视台、嘉禾报社要各派一名记者负责宣传报道。
         四、活动要求
         (一)组建有力宣传队伍。要选拔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尽量做到宣传工作专人专岗,适当的引入考核机制提高工作质效。同时,注重吸收专家、权威人士、公众人物等外部力量加入到宣传队伍中来,扩大宣传月的社会影响力。
         (二)整合各种宣传资源。通过沟通协调、激励机制等多种方式调动部门工作积极性,综合运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期刊、宣传板报等宣传手段,着力提高各种宣传资源的利用率,集中发力,营造出强大的'防非打非社会舆论环境。
         (三)认真准备宣传内容。各乡镇及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做好宣传内容的准备工作,如宣传视频、宣传手册、宣传图片、宣传口号、宣传广播等,组织力量认真制作既能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指示又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内容,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
         (四)着力提升宣传效果。创新探索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做好针对性宣传对投资理财、互联网金融、私募股权投资等案件高发领域和离退休人员等特定群体开展重点宣传,将宣传深入到社区、厂矿、乡村、学校等各个角落,深入到农民、企业职工、手工业者、个体户等基层群众的生活中去,切实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有效性。
         (五)深入开展督导检查。为确保宣传月中宣传教育活动的积极开展,县处非办将联合县政府督查室组成督查小组深入宣传一线,采取走访、查阅宣传档案、询问工作人员等多种形式,对宣传方式、宣传内容及宣传工作人员实际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2          为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营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良好氛围,从源头遏制非法集资行为,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制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日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普及金融知识,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
         二、活动时间
         20xx 年 1 月 20 日 上午9:00—12:00
         三、活动地点     
         麻城市步行街
         四、宣传重点
         (一)宣传非法集资的概念、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
         (二)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
         五、活动形式
         在麻城步行街开展集中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宣传车辆巡回播放处非相关法律法规及金融知识、设立咨询台、散发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单等。
         六、工作安排
         1、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活动主办单位,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
         2、市人行负责组织市内各银行机构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营业网点设置宣传展架、运用银行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宣传处非知识;印制宣传彩页4万份、宣传资料7万份,制作宣传展板9块(每家银行1块,人寿保险1块);负责组织各银行机构安排1-2名工作人员在集中宣传地发放宣传资料,安排1-2名专业人员在集中宣传地接受群众咨询;负责协调活动当天的桌椅。
         3、市工商局负责宣传车辆在活动当天于城区主干道巡回宣讲,安排2名专业人员在集中宣传地接受群众咨询。同时对已批投融资机构采取入户调研走访等形式,跟每家机构签订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并在显要位置张贴风险提示书。
         4、市公安局负责印制案例剖析宣传材料(1万份)。
         5、各保险公司负责利用电子屏滚动播出处非宣传标语。
         6、海通证券负责在营业部门口悬挂宣传标语,印制宣传资料5000份,制作宣传展板2块,安排1名专业人员在集中宣传地接受群众咨询。
         7、宣传部负责各媒体播放处非宣传标语,做好跟踪报道。
         8、住建局负责协调麻城步行街落实集中宣传场地、桌椅摆放等相关事宜;负责组织市内公交车在电子屏上播放处非宣传标语。
         9、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协助申报本次活动,协调各部门横幅的悬挂,安排专人维护当天活动现场秩序及其他事宜。
         10、市教育局负责向城区学校发放宣传单。
         11、市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负责向辖内全部手机用户发送“投融资机构购买理财产品需谨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后果自负”等宣传短信。
         12、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市内出租车在车载电子屏上播放处非宣传标语;负责在车站内依托墙体悬挂宣传横幅。
         13、铁路办负责协调两个火车站在适当位置悬挂宣传横幅。
         14、各乡镇办区向每家每户发放宣传册、宣传单。在乡镇便民服务大厅、中小学校门口、车站、医院、商场、村组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宣传警示标语。
         七、其他事项
         1、各有关部门要将各自活动安排落实情况、印制的宣传材料于1月18日下午17:00前报送市处非办(金融办)。
         2、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宣传日活动组织协调,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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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语

1、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2、高额利息是场梦,勿让钱财变成空。

3、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4、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

5、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6、关爱老人生活,远离非法集资。

7、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8、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谨防血本无归!

9、莫贪蝇头小利,当心竹篮打水。

10、参与非法集资,自己承担损失。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语

6. 防范非法集资内容

法律分析:防范非法集资内容有:非法集资人,是指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所称非法集资协助人,是指明知是非法集资而为其提供帮助并获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
法律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第一条 为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条例。

7. 防范非法集资有哪些规定

一、非法集资的特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二、防范非法集资有哪些规定
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三、非法集资罪的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防范非法集资有哪些规定

8. 预防非法集资内容

法律分析:1、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2、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3、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4、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国家规定贷款基准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和高风险是并存的,犯罪分子的目的是骗取钱财。高利投资回报很可能伴随着非法集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