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宗教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什么级别

2024-05-11 13:43

1. 国家宗教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什么级别

国家宗教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属于正厅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扩展资料
国家宗教事务局党的职责:
1,研究宗教理论和国内外宗教现状,负责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处理宗教领域问题的政策建议。
2,起草宗教事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和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负责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
3,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4,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5,指导地方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6,负责组织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7,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宗教对外宣传工作。
8,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什么级别

2. 国家宗教事务局佛教司局长有几位

首先您的阐述概念有问题

国家宗教事务局,顾名思义最高的就是局长兼任党组书记,而你却问宗教局下设机构的司的局长,就算是司也是司长,司怎么会有局长?

国家宗教局【没有佛教司】,宗教局机构下设业务共四司,分别名为:
业务一司,业务二司,业务三司和业务四司

其中,业务一司承办佛教、道教事务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佛教、道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联系佛教、道教界人士;指导地方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佛教、道教事务进行管理。

现在国家宗教局领导班子为:

王作安局长、党组书记
蒋坚永副局长    
张乐斌副局长    
陈宗荣副局长    

业务一司班子:
目前业务一司没有正司长, 国家宗教事务局党组2015年4月27日决定,刘威同志已担任其他职务,免去其国家宗教事务局业务一司司长职务。

现在业务一司的副司长为:唐爱华    李寒颖

以上信息均可直接浏览【国家宗教事务局】官网网站。

3. 什么是宗教局

国家设立的管理宗教事务的机构
全称:宗教事务局
负责宗教方面的管理
国家宗教事务局隶属国务院,内设政策法规司等8个司,各地方也设有宗教事务局。

国家级宗教事务局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宗教理论和国内外宗教现状,负责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处理宗教领域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起草宗教事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和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负责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

  (三)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四)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五)指导地方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六)负责组织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什么是宗教局

4. 国家民宗局是什么级别

民宗局属于事业单位编制,民宗局是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机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全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拟定长远规划和短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
      县民宗局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级别应该是乡局级单位,领导级别为正科级。      民宗局是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机构,政府工作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全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拟定长远规划和短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 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协调指导有关部门、有关领域落实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宗教工作开展。      民宗局,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机构,政府工作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全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拟定长远规划和短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      民宗局的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      2、监督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      3、协助拟订民族地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规划,承办有关事务;      4、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      5、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开展民族、宗教政策的对外宣传,指导民族、宗教团体开展对外友好交往和联谊活动;      6、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族宗教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5. 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做什么的

以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为例,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三)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社会维稳工作,保障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四)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拟订本市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等专项规划,组织协调本市涉及民族因素的文化、体育等活动,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正常宗教活动。
(五)指导本市民族、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民族、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民族、宗教团体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教育,办理民族、宗教团体需政府帮助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六)依法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团体开展对外友好交往。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和使用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做好宗教人士的培养教育工作。
(八)指导区、县级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组织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建立和落实基层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族宗教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50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专职委员2名。内设办公厅、政策法规司、经济发展司、文化宣传司、教育司、国际司、规划财务司、人事司等8个职能司(厅)。
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机关服务中心承担机关的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辖有民族大世界商场、国家民委招待所等。
为促进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国家民委辖有6所普通高等院校。这些院校主要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同时,还招收一部分汉族学生。国家民委所属的中央民族管理干部学院承担着培训少数民族干部的一部分工作。
国家民委辖有一些企事业单位。如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中心、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中国民族博物馆、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民族团结杂志社、民族出版社;
民族画报社、中央民族歌舞团、民族文化宫及中国民族经济开发服务总公司等。原属国家民委的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民族旅行社等企业已与机关脱钩。
国家民委负责指导地方民族工作,与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国家宗教局等工作部门保持着密切的工作联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做什么的

6. 县民族与宗教事务管理局局长什么级别

  
  县民族与宗教事务管理局局长是正科级。
  乡科级正职(九级干部)
  包括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乡长、镇长、办事处主任、以及镇级人大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安局长等。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县属重点中学正职。

7. 省宗教事务局怎么样

要是就业,我认为是个好去处。
教事务局是政府负责宗教事务方面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为:
  (1)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2)调查国内外宗教现状,研究宗教理论问题。
  (3)草拟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部门规章和有关宗教工作的具体政策。
  (4)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5)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
  (6)支持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7)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办好宗教院校,搞好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8)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处理宗教方面的重要问题。 
  (9)支持、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 
  (10)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宗教事务局怎么样

8. 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做什么的

1、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重大庆典活动,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
2、指导民族、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民族、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民族、宗教团体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教育;
巩固和发展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办理民族、宗教团体需政府帮助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3、依法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协调民族、宗教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团体开展对外友好交往。
4、参与拟定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做好宗教人士的培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界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
5、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综合协调本局日常工作;草拟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督办、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日常工作和行政要务;负责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全市性宗教团体负责人的选拔推荐、培养和教育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及党群等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宗教工作科
承办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指导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活动,联系宗教人士及信教群众,并做好相关工作;依法对五大宗教、其它宗教以及民间信仰事务进行管理;协调管理境外人士在本市的宗教活动,配合做好防范抵御宗教渗透和打击邪教等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东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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